解析:
劳动纠纷官司的审结时长因具体情形而有所不同。就仲裁而言,自立案起至作出裁决,一般会在45日之内审结;若案情复杂需延期的,其延长期限不得超过15日。而若涉及诉讼,一审普通程序自立案当日起算,需在6个月内完成审结工作,存在特殊情况时可延长6个月;简易程序则要求在3个月内完成审结。
至于二审,自立案之日起应当在3个月内完成审结。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四十三条
仲裁庭裁决劳动争议案件,应当自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受理仲裁申请之日起四十五日内结束。案情复杂需要延期的,经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主任批准,可以延期并书面通知当事人,但是延长期限不得超过十五日。逾期未作出仲裁裁决的,当事人可以就该劳动争议事项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仲裁庭裁决劳动争议案件时,其中一部分事实已经清楚,可以就该部分先行裁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