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已经过了一年还没有去申报工伤的话,通常来说是没法再去申请做工伤鉴定。可是如果有啥特别的原因,比如说像天灾人祸、人身自由受到了限制之类的,那被耽误的那段时间就不算在这一年里面。要是真的超时了还没去申报工伤,你也可以试试看通过打官司来让用人单位承担起人身伤害赔偿的责任,不过这个赔偿的标准和范围可能跟工伤赔偿会有些许的不同。
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
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
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按照本条第一款规定应当由省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进行工伤认定的事项,根据属地原则由用人单位所在地的设区的市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办理。
用人单位未在本条第一款规定的时限内提交工伤认定申请,在此期间发生符合本条例规定的工伤待遇等有关费用由该用人单位负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