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针对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中的"明知"究竟能否作为判定欺诈罪的重要标准这一问题,我们通常是通过对各种复杂因素进行全面综合评估来做出判断的。例如,行为人是否意识到他人正在利用信息网络实施非法活动,或者有没有出现任何反常的交易行为,以及从中获取的利益是否明显超出了合理范围等等。假如,行为人在已经清楚地知晓他人在实施欺诈行为的前提下,仍然选择为之提供支持和协助,那么他极有可能会被认定为欺诈罪的共犯。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八十七条之二
【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为其犯罪提供互联网接入、服务器托管、网络存储、通讯传输等技术支持,或者提供广告推广、支付结算等帮助,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
有前两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