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未成年人在特定情况下是允许实施刑事拘留措施的,然而必须严格遵循相关法律法规及既定程序。在所有情形中,对于年满14岁而不足16岁的未成年人士,仅当其涉及故意杀人、蓄意伤害他人导致重伤或死亡、强暴、抢劫、非法贩卖各类毒品、纵火、爆炸以及投掷危险性物品等恶劣犯罪行为时,才能执行刑事拘留措施。
至于未满14周岁的青少年,通常情况下并不采取刑事拘留之方式进行。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十七条
【刑事责任年龄】已满十六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
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已满十二周岁不满十四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罪,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情节恶劣,经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追诉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对依照前三款规定追究刑事责任的不满十八周岁的人,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因不满十六周岁不予刑事处罚的,责令其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加以管教;在必要的时候,依法进行专门矫治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