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对于同行人是否涉及到抢劫罪的问题,需要审视他们在抢劫案中所扮演的确切角色及其主观意图。假如这位同行人在抢劫过程中担任了策划、组织、执行或协从的身份,而且明确具备夺取他人财产的恶意想法,则很有可能被判定为抢劫罪。反之,若这位同行者对整个事件毫不知情,未曾参与任何与抢劫有关联的活动,且并无协同犯罪的预谋,那么通常情况下是不能被判定为抢劫罪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三条
【抢劫罪】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抢劫公私财物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入户抢劫的;
(二)在公共交通工具上抢劫的;
(三)抢劫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
(四)多次抢劫或者抢劫数额巨大的;
(五)抢劫致人重伤、死亡的;
(六)冒充军警人员抢劫的;
(七)持枪抢劫的;
(八)抢劫军用物资或者抢险、救灾、救济物资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