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在取保候审程序中,案子撤销往往展现出以下几种具体情形:若经过深入细致的侦查工作,最终认定所涉及的犯罪事件并无实际存在,或犯罪情节处于极其微弱且危害程度甚微的状况之下,无法被视为犯罪行为;又或是犯罪行为已经超过了法律规定的追诉时效期限等等,这些情况都将导致案子被撤销。
此外,倘若查明被取保候审人员的行为并不构成犯罪,或者取保候审的期限已经届满,而相关案件却未能被移送至审查起诉部门进行处理,同样也有可能导致案子被撤销。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十六条
【依法不追诉原则】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追究刑事责任,已经追究的,应当撤销案件,或者不起诉,或者终止审理,或者宣告无罪:
(一)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
(二)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
(三)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
(四)依照刑法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没有告诉或者撤回告诉的;
(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
(六)其他法律规定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