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众所周知,向参与赌博者提供经济资助乃是非法行为,这类借贷关系不受到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保护。在我国,赌博这一违法行为已被严格禁止。若明知他人将借款用于赌博活动而依然提供资金支持,无疑违反了社会公共秩序以及法律所禁止的行为准则。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以下情况下,人民法院应判定民间借贷合同无效:
(四)出借人在事前已知晓或应当知晓借款人借款用途为违法犯罪活动,但仍提供借款的。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三条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民间借贷合同无效:
(一)套取金融机构贷款转贷的;
(二)以向其他营利法人借贷、向本单位职工集资,或者以向公众非法吸收存款等方式取得的资金转贷的;
(三)未依法取得放贷资格的出借人,以营利为目的向社会不特定对象提供借款的;
(四)出借人事先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借款人借款用于违法犯罪活动仍然提供借款的;
(五)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
(六)违背公序良俗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