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刑事诉讼案件中确实存在追诉时效的问题。所谓的追诉时效,即依据国家法律明确规定了对犯罪分子追究刑事责任所允许的有效时长范围。在这个期限之内,司法机构有权按照法定程序对犯罪分子进行刑事责任的追究;
然而,若超过这一期限,则将失去追究其刑事责任的权利。追诉时效制度的设立,一方面旨在节约宝贵的司法资源,提升司法工作的效率;另一方面也希望通过这种方式,激励犯罪者在特定时间内能够积极地反思过错并寻求自我救赎。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八十七条
【追诉时效期限】犯罪经过下列期限不再追诉:
(一)法定最高刑为不满五年有期徒刑的,经过五年;
(二)法定最高刑为五年以上不满十年有期徒刑的,经过十年;
(三)法定最高刑为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经过十五年;
(四)法定最高刑为无期徒刑、死刑的,经过二十年。如果二十年以后认为必须追诉的,须报请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