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当欠债人陷入困境无法按时归还所拖欠的债务之时,债权人可依据法律规定采用多种方式以保障自身合法权益。首要之举便是债权人可尝试与欠债人进行友好协商,诉求重新拟定还款期限或者探索其他协商方案以达到双方满意的协议结果。
然而若协商未果,债权人有权选择依照法定程序向人民法院提起针对欠债人的民事诉讼。在此之前,必须做好充分准备工作,即务必尽可能地搜集并保管好借款合同、具备法律效应的借据以及所有相关的资金往来凭证等等必要证明材料。待法院正式受理案件之后,将依据事实和法律依据对争议事项作出公正裁决。若最终裁定欠债人需承担偿还债务的责任,但其仍然拒绝履行义务,债权人便可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实施强制执行措施。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七条
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也可以由审判员移送执行员执行。
调解书和其他应当由人民法院执行的法律文书,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