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在处理劳动仲裁案件时,常见的证据类型主要涵盖了劳动合同文件、员工工资单据、银行账户交易流水、出勤记录、电子邮件以及即时通讯软件中的工作信息记录、加班通知、证人证词等等。
其中,劳动合同能够清晰地界定劳资双方的权利与义务关系;而工资单据及银行账户交易流水则是证明薪资支付状况的重要依据;出勤记录则反映了员工的实际工作时间;电子邮件及其他工作信息记录则展示了员工的具体工作内容及其与同事间的沟通交流情况。
此外,证人证词亦可作为补充性证据,以进一步证实相关事实。总而言之,所提供的证据必须具备充分且有力的证明力,以便于支持您的主张。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六条
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与争议事项有关的证据属于用人单位掌握管理的,用人单位应当提供;用人单位不提供的,应当承担不利后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