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关于逾期交付所引起的违约损失赔偿数,其具体标准往往是依据合同双方在签署合同时所达成的共识和相关的法律法规来制定的。倘若在合同中已经对违约金的具体计算方法做出了详细而明确的规定,那么这些条款将作为处理此类问题时的主导因素被严格执行。
然而,若合同中并未对此进行明确规定,那么法院则有可能会根据违约行为给另一方带来的实际损失情况来作出裁决,例如参照同一地区类似房屋的租赁价格等因素。总的来说,赔偿金应能完全弥补买方因逾期交付所承受的经济损失,这其中涵盖了因逾期交付而导致外产生的租房成本、资金占用损失等方面的费用。
法律依据:
《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三条
商品房买卖合同没有约定违约金数或者损失赔偿计算方法,违约金数或者损失赔偿可以参照以下标准确定:
逾期付款的,按照未付购房款总,参照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金融机构计收逾期贷款利息的标准计算。
逾期交付使用房屋的,按照逾期交付使用房屋期间有关主管部门公布或者有资格的房地产评估机构评定的同地段同类房屋租金标准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