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针对农民工遭受的九级伤残状况,其赔偿金的数通常包含了以下三项费用: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以及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其中,一次性伤残补助金的计算方式为以九个月为限乘以农民工的个人工资;
至于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与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度,则会因为地域差异而有所不同。除此之外,农民工在治疗期间所产生的医疗费用、护理费用以及停工留薪期内的工资待遇也应纳入赔偿范围之内。
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七条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七级伤残为13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11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9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