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涉及到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债务纷争,审判机关通常会对债务是否属于夫妻共同债务进行深度考量。若该笔债务被证实是为了满足夫妻共同生活所需、共同从事生产经营活动或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愿而承担的,那么这部分债务往往会被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并由夫妻双方共同承担清偿责任。
然而,如果有一方能够提供充分证据来证明该笔债务属于个人债务,例如在对方毫不知情的情况下,因个人赌博、吸食毒品等非法行为所引发的债务,则这部分债务将由举债人自行承担偿还义务。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
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