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之规定,通常情况下,用人单位并没有权力对其雇员实施罚款。
然而,如果员工由于自身原因导致单位遭受经济上的损失,那么用人单位可以依据劳动合同中的具体条款,向该员工提出赔偿经济损失的要求。在这种情况下,从员工的薪资中扣除相应的赔偿费用必须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即每月扣除的金不得超过员工当月工资总的20%,并且在扣除赔偿款之后,剩余的工资水平也不能低于当地政府所设定的月度最低工资标准。
法律依据:
《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十六条
因劳动者本人原因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用人单位可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要求其赔偿经济损失。经济损失的赔偿,可从劳动者本人的工资中扣除。但每月扣除的部分不得超过劳动者当月工资的20%。若扣除后的剩余工资部分低于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则按最低工资标准支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