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上诉不加刑"的原则是指在第二审程序中,若仅有被告人提出上诉,二审人民法院不得借由任何理由而加重其刑罚;
然而,若人民检察院提出抗诉或者自诉人提出上诉,则不受上诉不加刑原则的约束。这个原则的设立主要为了保障被告人合理且充分行使上诉权,并激励他们依法维护个人合法权益。例如,假如被告人被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在被告人提出上诉之后,二审法院依法不能判决超越五年的刑期。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七条
【上诉不加刑及其限制】第二审人民法院审理被告人或者他的法定代理人、辩护人、近亲属上诉的案件,不得加重被告人的刑罚。第二审人民法院发回原审人民法院重新审判的案件,除有新的犯罪事实,人民检察院补充起诉的以外,原审人民法院也不得加重被告人的刑罚。
人民检察院提出抗诉或者自诉人提出上诉的,不受前款规定的限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