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关于土地事宜,尽管我国法院有权作出裁决并接受相关诉求,然而这是建立在特定的前提及框架之内的。在大多数情况下,如果存在涉及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的争议、土地承包经营过程中所产生的纠纷以及土地征收补偿方面的争议等问题,只要这些问题满足了民事诉讼或者行政诉讼的受理标准,那么法院就会依法进行审理。
然而,对于那些与土地行政管理有关的事务,可能需要首先经过行政机关的处理程序,只有当当事人对行政机关的处理结果持有异议时,才能够向法院提起诉讼。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三条
人民法院受理公民之间、法人之间、其他组织之间以及他们相互之间因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提起的民事诉讼,适用本法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