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在合同解除以后,对于尚未履行完毕的义务部分,将不得继续执行。
至于业已履行的部分,依据实际履约状况以及合同的性质特征,各方当事人均可援引法律规定请求恢复原状或者采取其他相应的补救措施,同时还享有向对方索取赔偿损失的权利。例如,若由于一方的违约行为而导致合同被解除,那么非违约方便有权利要求违约方归还其所支付的全部款项,并且对因违约行为所引发的经济损失进行赔偿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六十六条
合同解除后,尚未履行的,终止履行;已经履行的,根据履行情况和合同性质,当事人可以请求恢复原状或者采取其他补救措施,并有权请求赔偿损失。
合同因违约解除的,解除权人可以请求违约方承担违约责任,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主合同解除后,担保人对债务人应当承担的民事责任仍应当承担担保责任,但是担保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