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在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出具之后,下一步首要任务是依据对应的责任划定,确立赔偿义务的承担。倘若对于这一认定结果持有异议,您有权在法律规定的时限范围内提出复议申请。随后,我方作为无责方或者责任相对较轻的一方,有权利与责任方进行赔偿事宜的磋商,其中涉及到的赔偿项目可能包括但不限于医疗费用、误工损失、护理费用等等。若经过协商仍无法达成共识,我们可以选择向当地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在此过程中,双方都应当妥善保管相关的证据材料,例如医疗发票、事故现场照片等等。
法律依据: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七十一条
当事人对道路交通事故认定或者出具道路交通事故证明有异议的,可以自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或者道路交通事故证明送达之日起三日内提出书面复核申请。当事人逾期提交复核申请的,不予受理,并书面通知申请人。
复核申请应当载明复核请求及其理由和主要证据。同一事故的复核以一次为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