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常而言,存在以下数种情形时可退还房屋定金:
其一,若开发商未获取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在此情形下所签订的定金合同不具备法律效力,购房人有权要求退还定金。
其二,当出现不可归责于当事人双方的事由,从而致使商品房买卖合同未能订立的情况,诸如双方就合同条款无法达成共识时,购房人可主张退还定金。
其三,倘若开发商针对房屋及其相关设施的说明存在欺诈行为或者重大误解,导致购房人因错误的意思表示而交付定金的,购房人有权利要求退还定金。
其四,在开发商存在违约行为时,比如擅自更改房屋设计、房屋面积误差超出约定范围等情况,购房人可要求退还定金。
应当注意的是,若要主张退还定金,必须提供充分的证据以证明符合上述情形,不然就可能遭遇定金无法退还的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