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关于孩子的抚育费用,一般是按照孩子的现实需求状况、家长双方的经济压力承受达到情况以及当地实际的社会生活水准,经过综合考虑后进行设定。若有关方拥有稳定收益的情况下,那么抚育费用通常可以在其每月总收入范围内,以20%-30%的比例来支付。如果家庭中负担有两名或以上未成年子女的抚养费用,那么该比例可以适度提升。然而,总体来说,抚养费的总额度不应超过父母亲每月总收入的50%为宜。当父母亲没有稳定的收入来源时,抚养费用额度的确定则应当参考当年他们个人及所在行业的总收入,并参照上述的计算方式予以确定。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四十九条
抚养费的数额,可以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
有固定收入的,抚养费一般可以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养费的,比例可以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
无固定收入的,抚养费的数额可以依据当年总收入或者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
有特殊情况的,可以适当提高或者降低上述比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