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尽管已有足够的证据,仍然并非总是能成功申请到取保候审。这是因为在决定是否准予取保候审时,需要全面权衡诸多因素,例如犯罪行为的性质、情节的恶劣程度以及犯罪嫌疑人潜在的社会危害性等等。倘若犯罪行为性质极其严重,且可能面临严厉的刑罚制裁,即使已经获得了充分确凿的证据,仍然无法达到取保候审条件。反之,若犯罪情节相对较轻,犯罪嫌疑人并无阻碍侦查工作的可能性,亦无逃逸或者再度实施犯罪的风险,那么即便证据充足,仍有可能被批准取保候审。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取保候审的条件与执行】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