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完成工伤认定书的下达之后,在特定的情况和条件之下,其实是可以进行撤销的。如果在整个工伤认定的过程之中,出现了事实认定不够清晰明确、适用法律法规有误、或者是违反了法定程序等方面的问题,那么用人单位或者是劳动者都有权在规定的期限之内提出行政复议的申请,或者是直接提起行政诉讼,以期能够撤销这个工伤认定。举例来说,如果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的工作人员跟工伤认定的申请人存在着利害关系,这已经足够造成对公正做出工伤认定的影响的话;或者是做出工伤认定所依赖的证据没有足够的确定性以及充足程度,这些都是可能导致工伤认定被撤销的原因。然而,如果并未出现上述明显的错误或者违法行为,那么想要撤销工伤认定就会变得非常困难。值得我们注意的是,是否要撤销工伤认定,最后还是由相关的行政复议机关或者是法院根据法律,依照规定审查并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