撤销缓刑裁定书由谁下达?

最新修订 | 2024-08-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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汪世龙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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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撤销缓刑裁定书由法院下达,因为我们国家法律当中明确地规定,如果发现存在撤销缓刑的情形,那么首先是应当由执行机关提出撤销缓刑的建议,然后就是由法院对此进行审查,符合条件的情况之下可以做出裁定书。
撤销缓刑裁定书由谁下达?

一、撤销缓刑裁定书由谁下达?

撤销缓刑裁定书由法院下达,具体的应当是由执行机关提出撤销缓刑的建议,然后由法院来审查作出裁定。

刑法

第七十二条

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犯罪分子,根据犯罪分子的犯罪情节和悔罪表现,适用缓刑确实不致再危害社会的,可以宣告缓刑。

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如果被判处附加刑,附加刑仍须执行。

二、缓刑相关法条规定是什么?

未经批准,是不可以外出的。社区矫正人员一般不得离开所居住的市、县,因就医、家庭重大变故等正当原因,确需离开的,应当经过批准,且外出时间不得超过一个月。

《社区矫正实施办法》第二十五条规定,缓刑、假释的社区矫正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居住地同级司法行政机关向原裁判人民法院提出撤销缓刑、假释建议书并附相关证明材料,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之日起一个月内依法作出裁定:

(一)违反人民法院禁止令,情节严重的;

(二)未按规定时间报到或者接受社区矫正期间脱离监管,超过一个月的;

(三)因违反监督管理规定受到治安管理处罚,仍不改正的;(四)受到司法行政机关三次警告仍不改正的;

(五)其他违反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监督管理规定,情节严重的。司法行政机关撤销缓刑、假释的建议书和人民法院的裁定书同时抄送社区矫正人员居住地同级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综上,缓刑的社区矫正人员一般是不可以外出打工的,如果私自外出,脱离矫正机构监管的,很有可能会被收监执行实刑

三、缓刑人员前三个月为什么不能请假

有出逃因素。

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离开所居住的市、县或者迁居,应当报经考察机关批准。在被宣告缓刑期间,如果严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公安部门有关缓刑的监督管理规定的,应当撤销缓刑,执行原判刑罚。可以到所居住的公安派出所,把情况向派出所报告,对于外出打工,如果是本人所居住的市、县范围外,应当经过当地派出所批准,否则,不得擅自外出打工。

在我们国家缓刑适用之后,如果发现不符合缓刑的适用条件,或者是存在新的犯罪行为,那么是需要撤销缓刑的。在这里提醒大家注意,撤销缓刑的裁定只能够由法院作出,而且它的执行机构是作出撤销缓刑的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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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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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提供格式条款一方免除责任、加重对方责任、排除对方主要权利的条款无效。
2、可变更或撤销的合同,是指合同已经成立,因为存在法定事由,允许当事人申请变更或撤销全部合同或不同条款。
可撤销合同包括:因重大误解订立的合同;显失公平的合同;因欺诈订立的合同;因胁迫订立的合同;乘人之危的合同;效力未定的合同;
3、无效合同与可变更可撤销合同,两者如区别如下:
(1)条件不同。可撤销合同效力的消灭,以撤销行为为条件,仅有可撤销的事由而无撤销行为时,其效力不消灭;而无效合同,只要存在无效的事由,无论当事人是否主张无效,该合同当然无效,绝对无效。
(2)引起的原因不同。可撤销合同主要是因为当事人意思表示不真实;而无效合同主要是因为其违反了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或者违反公序良俗原则。
(3)有权主张的人不同。对于可撤销合同,只有依法享有撤销权的当事人才能主张其无效;而对于无效合同,双方当事人、与该合同有利害关系的人,都可主张其无效。
(4)确认或管辖机关不同。可撤销的合同,其确认或管辖机关一定是人民法院和仲裁机关;无效合同的确认或管辖机关则主要是人民法院和仲裁机关,政府机关也可以确认合同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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