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们国家的法律规定,如果是员工自己决定要离开公司的话,通常他们是得不到什么经济补偿的。但是,有些情况还是例外的,即使员工主动辞职,公司还是得赔偿他们一些钱,具体来说就是下面这些情况:
首先,如果你的公司没给你提供合适的工作环境,比如休息室、办公用品啥的都不齐全;
其次,如果他们把你的工资拖着不给,或者总是给得不够;然后,如果公司不按时帮你交社保金;
再次,如果公司定的规矩违法了,伤害到了你的合法利益;还有最后一种情况,公司如果用欺骗、威胁之类的手法逼你签合同或者改变原有的合同内容,导致合同无效等等。这时候你就可以要求公司给你补偿。这个补偿怎么算?是根据你在这家公司待的时间来算的喔,比如你待了一整年,那么他们应该给你一个月的工资作为补偿;要是呆了不到半年,那也得赔你半个月的工资;超过半年,又不到一年的,就按照一年来算。当然,这里说的工资可是你在解约或者离职前十二个月里拿到手的平均工资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