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咱们国家的《劳动法》,如果你想跟现在的工作说再见,一般的情况下得提前三十天告诉老板。但是,有时候也有例外,比如说老板用暴力、恐吓或者非法限制你人身自由的方式让你干活儿,又或者老板让你做一些危险的事情,威胁到你的生命安全了。这种时候,你就不用再等三十天,可以马上跟老板说拜拜。当然,如果你是在正常情况下辞职的话,还是要提前三十天告诉公司,这样他们才有时间来安排工作交接之类的事情。要是你没提前三十天告诉公司,然后自己偷偷跑掉了,结果还给公司造成了经济损失,那公司可能就会找你赔钱。不过,公司要拿出证据来证明他们到底损失了多少才行。所以,除非遇到那种特别严重的情况,要不还是老老实实遵守我们的法律法规,提前三十天告诉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