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有所不知,我们通常意义上认为工伤认定申请得在受伤那天算起的第一年内向相关部门提出才行。但是,如果碰到些特殊情况的话,就有可能超出这个一年的期限了,比如原因是像无法预料的暴雨、台风这样的自然灾害,又或者因为工作环境太危险,人身自由被限制等等这些不可控因素导致耽误的时间,都不算进申请的这个时间段里去。万一这已经过去两年多了,却还是没有碰到那种特殊情况的话,那么想通过正规途径去申请工伤认定可能就是有点麻烦了。但是,也不是说完全没办法。你还可以试试通过其他的解决方案来维护自己的权益,比如说找用人单位商量一下看能不能给点赔偿之类的;或者以受到人身伤害为由,到法院去告他们要求赔偿,只不过这样做的话,证据和具体的案件情况都是需要非常审慎地去考虑和准备的。所以,越早行动越好,时间长了,可能麻烦也就越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