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要是对地方人民法院的第一审判决不太服气,那他就有权利在判决书正式送达给他的那一天起,往后数十五天的时间内,向更高一级的人民法院去提起上诉哟。这里要特别注意,这整整十五天可是法定的不能改变的期间,和那些诉讼时效不一样,它可不会因为某些情况而中止、中断或者延长。
提起上诉的时候,得递交上诉状。这个上诉状得通过当初审理的那个原审人民法院来提交,并且要按照对方当事人或者他们的代表人的人数,准备相应数量的副本。要是当事人直接向第二审人民法院去上诉的话,第二审人民法院就得在五天之内,把上诉状转交到原审人民法院那里。所以,大家一定要牢牢记住,一定要在规定的期限内提起上诉,可千万不能耽误了,要是耽误了,那可就失去上诉的权利,那可就得不偿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