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买卖合同无效的情形主要涵盖以下这些方面:
首先,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所签订的合同是无效的。这类人群由于不具备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无法对自己的行为做出准确的判断和决策,所以他们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自然不具有法律效力。
其次,若一方通过欺诈或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并且这种行为损害了国家利益,那么该合同也是无效的。欺诈是故意隐瞒真实情况或制造虚假信息误导对方,胁迫则是以威胁等手段迫使对方签订合同。
再者,恶意串通的情况也会导致合同无效。就像买卖双方为了逃避债务,故意将房屋低价转让给一方的亲属,这种行为严重损害了国家、集体或第三人的利益,合同必然无效。
还有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的情形,比如表面上是正常的房屋买卖,实际上却是为了进行洗钱等非法活动,这种合同同样无效。
另外,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合同也不被法律认可,比如买卖的房屋属于违规建筑,会对城市规划等公共利益造成影响。
最后,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合同一般也是无效的,但要注意只有违反效力性强制性规定的合同才无效,若只是违反管理性强制性规定,合同不一定无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