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实际的这种情形里,农民工资的支付责任主体确凿无疑是老板。从我国的劳动法以及相关的一系列法律法规来看,用人单位,也就是那包工的老板,有着必须按时且足额给劳动者,也就是咱农民工人支付工资的责任和义务。
就算老板在包工的过程当中遭遇到了经济方面的损失,这也绝不能成为他拖欠或者拒绝支付农民工资的理由。要是老板坚决不支付劳动报酬的话,那是很有可能构成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的。
面对这种情况,农民工完全可以向劳动监察部门进行投诉举报,借助劳动仲裁、诉讼等这些合法的途径来好好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而且,在某些特定的情况下,建设单位也有责任在未结清工程款的范围之内,先行垫付农民工的工资,这样就能更好地保障农民工人的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