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认定书在特定状况下是可以进行撤回并重新办理的。
通常情况下,倘若在工伤认定的进程里,出现了事实方面认定不够清晰、证据数量不足以及适用法律出现差错等这类状况,又或者有全新的极为关键的证据浮出水面,那么就具备了撤回重做工伤认定书的可能性。
然而,这一操作必须依照法定的程序来进行。具体而言,需要向作出工伤认定决定的行政部门递交撤回重做的申请,亦或是通过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等相关途径来主张自己的权利。这里需要特别留意的是,提出申请或者进行复议、诉讼,都一定要有足够充分的理由以及确凿的证据来作为支撑,倘若理由不充分或者证据不足,是很难获得相关部门支持的。并且,在整个过程中,必须严格遵循相关法律法规所规定的时效以及程序方面的要求,以确保整个撤回重做的流程合法合规且顺利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