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国的劳动法律体系当中,当涉及到劳动者提出辞职且不满30天的情形时,是需要细致地进行分析的。
倘若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经过友好协商,达成了一致意见,那么是可以提前解除劳动合同的。这体现了双方在一定程度上的相互理解和配合。
然而,要是没有经过协商一致,并且用人单位也不存在诸如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劳动条件、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等法定过错情形时,劳动者就擅自离职且未满30天,这种行为很可能就违反了劳动合同的约定。一旦出现这种情况,用人单位就有权利去追究劳动者的违约责任,要是因为劳动者的擅自离职给用人单位造成了经济损失,用人单位还可以要求劳动者进行赔偿。
但反过来,如果用人单位存在严重违法的行为,或者对劳动者的权益造成了损害,那么劳动者就有权随时解除劳动合同,而不会受到30天这个时间限制的约束。总之,对于这种情况的具体处理,必须要综合考虑双方在劳动合同中的约定以及实际发生的各种情况,这样才能做出公平合理的判断和决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