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法》有明确规定,当劳动者要辞职的时候,工资结算的时间一般是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办理工作交接的时候。不过,具体到实际情况里,因为各个用人单位的财务制度和流程不一样,所以这工资结算的具体时间也可能会有所差别。
要是双方在劳动合同里面已经清楚地约定好了工资结算的时间,那就按照约定来执行就行。要是用人单位出现了拖欠工资或者就是拒不结算工资的这种情况,劳动者可就有办法,能向劳动监察部门去投诉,也可以申请劳动仲裁,这样就能好好地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这里得提醒一下,劳动者在辞职的时候,应该提前用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自己要解除劳动合同,在试用期内要提前3天通知,正式员工则要提前30天通知,这样就能避免一些不必要的法律风险,让自己的辞职过程更加顺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