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协商不一致时解除合同的事儿。就好比有个员工和公司签了合同,这合同就像是他们之间的一座小约定桥。
要是遇到法定解除条件,就好像这座约定桥突然被一方给狠狠砸了个大洞。比如说一方那可是根本违约,就跟在合同这座桥上搞破坏似的,把桥的关键部分给弄坏了,那这时候即便双方没商量好,解除合同也是合法的,就跟必须得把这破桥拆了重建一样。
再比如说不可抗力这个大魔王来了,把合同的目的都给彻底毁了,就跟突然来了场超级大洪水把桥给冲垮了一样,那这种情况下,即便没协商一致,解除合同也是合理合法的。
但要是没啥法定解除事由,就只是一方脑袋一热,说要解除合同,另一方死不同意,那这就跟没事找事拆桥没啥区别,这种解除通常是不被法律认可的,妥妥的违约行为。
判断解除是否合法,就跟警察破案似的,得看解除方能不能拿出足够硬的证据,证明确实存在法定解除的情形。要是拿不出证据,就跟没证据说别人偷东西一样,那可就惨,擅自解除合同就得承担违约责任,得好好把合同这座桥给修好,要么继续履行合同,要么采取些补救措施,要是给对方造成损失了,还得赔偿,这可都是实打实的法律后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