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国的劳动法律法规体系中,这可是一个相当重要的规定。你想想,就好比一家公司,合同到期了,却不跟员工续签,按规定,它确实没有必须提前通知的义务。但从常理来讲,提前跟员工说一声,让人家心里有个底,这不是更好吗?要是没提前通知,员工可能就会措手不及,万一因为没准备好而遭受了损失,那可就亏大了。
比如说,一个员工在一家公司已经工作了五年,合同到期了,公司没提前通知就不续签了,那这个员工找工作就会比较被动,可能会有一段时间处于失业状态,这期间的生活开销怎么办?这就是损失。所以,劳动者有权要求用人单位支付经济补偿,按照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来算。要是公司耍赖不给,那劳动者可不能忍,就得通过劳动仲裁这种合法的途径来维护自己的权益。劳动仲裁就像是一个公正的裁判,会根据法律规定来判定公司是否应该支付赔偿,要是公司败诉了,那可就得乖乖掏钱。所以,劳动者们一定要了解自己的权利,遇到这种情况可不能吃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