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种情况在实际中较为普遍。
一方面,工伤保险待遇的审批确实需要一定的时间,然而,这绝不能成为限制员工正常离职权利的理由。员工辞职时,应当按照正常的离职程序来办理,也就是提前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
另一方面,要是在员工离职的时候,工伤保险待遇还没有审批下来,那么员工就应该和用人单位进行协商,争取保留自己的相关权益。从法律层面来讲,用人单位有责任协助员工去办理工伤保险待遇的申领事宜,哪怕员工已经离职了。并且,员工可以妥善保留一些相关的证据,像工伤认定决定书、医疗费用的凭证等,这些证据可以为后续可能出现的纠纷处理提供依据。
所以,建议员工在离职的时候,一定要与用人单位签订一份书面协议,把工伤保险待遇的处理方式明确地规定下来,这样才能更好地保障自身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