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未签订劳动合同的事儿,可真是有不少门道。就拿咱国家的《劳动合同法》来说,那可是保障劳动者权益的大宝贝。
用人单位从用工之日起,那就是和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就跟一对好朋友似的,得赶紧订立书面劳动合同。要是用人单位超过一个月却还没跟劳动者签书面合同,那可不得了,得每月给劳动者支付二倍的工资,就好像给劳动者发了双倍的奖金一样,让劳动者心里美滋滋的。要是超过一年都没签书面合同,那就相当于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已经订立了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这就跟签了个长期的保证书一样,让劳动者心里更踏实。
不过,也有一些特殊情况,就比如说非全日制用工,那双方就可以订立口头协议,就像两个小伙伴口头约定一起去玩一样,也挺方便的。
总之,一般情况下,建立劳动关系就应该签订劳动合同,这就像是给双方都穿上了一件厚厚的保护衣,能很好地保障双方的合法权益。比如说员工在工作中受伤了,有了劳动合同,就能明确双方的责任,让员工能得到应有的赔偿;要是用人单位突然想辞退员工,有了劳动合同,也得按照规定来,不能随便乱来。所以,签订劳动合同那可是相当重要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