咱可千万别先去搞鉴定再去工伤认定。你想想,工伤认定那可是劳动行政部门的专属权力,他们依据法律授权,专门来给职工因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到底是不是工伤,或者能不能视同工伤进行定性的行政确认行为。这可是有严格法定程序和标准的。要是没完成工伤认定就先去鉴定,那后面这鉴定的效力很可能不被认可,就好像你盖房子没打好地基就往上盖,那多不牢靠。
一般的流程,就该先申请工伤认定,这就像是给你的工伤情况打个“准考证”,确定你确实有资格去走后面的程序。等被认定为工伤,这时候再向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申请劳动能力鉴定,就像是去参加一场“等级考试”,能准确确定你的伤残等级以及相关的赔偿标准。这样一步一步来,就像是走在一条稳稳当当的路上,能保障你的权益得到合法、准确的认定和保障,就不会出现那种乱七八糟的纠纷,让你的工伤之路走得明明白白、安安稳稳的。比如说,有个员工在工作中不小心受了伤,他没先去申请工伤认定,就直接去做了鉴定,结果到后面申请工伤认定的时候,劳动行政部门不认可他之前的鉴定结果,又得重新折腾,多麻烦。所以,一定要按照先工伤认定再劳动能力鉴定的顺序来,这样才能让你的权益有个坚实的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