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证合同里的事儿。就拿那保证期限来说,要是合同里没约定好,那法律就规定,从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的那一天起,往后数六个月,这就是保证期间。
比如说,员工(当事人)向银行借了钱,这就是主债务。那在这六个月内,如果银行(债权人)没去法院告员工(债务人),也没申请仲裁,那咱这保证人就能轻松地免除保证责任,就跟自己没参与过似的。可要是银行(债权人)已经跑去法院告,或者申请仲裁,那这保证期间就跟诉讼时效一样,能中断。
简单点讲,要是你是银行(债权人),那可得记住,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后的六个月内,得积极地去主张自己的权利,可别磨磨蹭蹭的,不然到时候保证人可就不管。要是你是保证人,这六个月期间就得留意着银行(债权人)的一举一动,看看他们有没有去维权,这样才能清楚自己到底要不要承担责任。这保证合同里的道道儿可不少,大家可得留点心。就好比说,就像你租了房子,要是没在规定时间内去维护自己的权益,那房东可能就不用再履行一些义务。所以,无论是债权人还是保证人,都得清楚这其中的规矩,别到时候吃了亏都不知道咋回事。再举个例子,就像你买了东西,要是超过了一定时间不去找商家维权,那商家可能就不用再对你负责。这保证合同也是一样的道理,可别大意咯。
总之,大家一定要记住这个六个月的保证期间,别让自己陷入不必要的麻烦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