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未签订劳动合同而离职的情况下,不能简单地认为人走账清就一定能实现。
依据我国劳动法,当用人单位从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却不满一年还未与劳动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就必须每月给劳动者支付双倍工资。
离职之时,劳动者有权利让用人单位结清应得的工资报酬。然而,倘若存在其他劳动方面的纠纷,像未支付的加班费、绩效奖金之类的,往往就需要借助劳动仲裁等法律手段去处理。
要是用人单位没有任何违法违规的行为,劳动者正常办理离职手续,一般情况下是应该在离职手续办理完毕时结清工资的。但要是出现了争议,劳动者一定要注意留存相关的工作证据,比如工作邮件、考勤记录、聊天记录等,这样才能更好地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只有这样,才能在未签订劳动合同离职的复杂情况下,确保劳动者的权益得到应有的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