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国现行的劳动法律法规,要是工资的发放时间超过了劳动合同里面所约定的支付周期,通常就属于拖欠工资。
通常情况下,如果用人单位没有按照合同上约定的那个日期去支付工资,哪怕只是稍微晚了几天,要是没有什么合理的缘由,那很可能就会被认定为是拖欠工资。就像合同约定每个月10号发放工资,可结果到了15号都还没发,这就很有拖欠的嫌疑。
不过,如果碰到像不可抗力这样的特殊情况,像是自然灾害,或者重大疫情之类的,使得用人单位没办法按时发放工资,并且用人单位提前给员工把情况讲清楚了,而且在这种特殊情况消除之后,又尽快把工资补发了,那这种情况就不能算是拖欠工资。
总而言之,到底是不是构成拖欠工资,得把具体的约定还有实际发生的情况都综合起来考虑,然后才能做出准确的判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