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劳动领域中,有这样一个重要的规定:如果劳动者与用人单位未签订劳动合同,那么通常情况下,劳动者是可以随时选择离职的。
《劳动合同法》明确规定,用人单位从用工之日起,要是超过一个月但不满一年还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就必须每月向劳动者支付双倍的工资。这是为了保障劳动者的合法权益,避免用人单位因不签合同而逃避应尽的责任。
当劳动者面临未签合同要离职的情况时,一定要注意留存能够证明劳动关系存在的证据,像工资支付凭证、工作证以及考勤记录等这些都非常关键。而且,最好提前以书面形式告知用人单位自己要解除劳动关系,并清楚地说明离职原因是未签订劳动合同。
倘若用人单位存在拖欠工资、未缴纳社保等违法违规行为,那么劳动者不仅有权随时离职,还可以向用人单位主张相应的经济补偿。这是法律赋予劳动者的权利,能让劳动者在遭遇不公平待遇时得到合理的补偿和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