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有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为不定期劳动关系,劳动者可以随时终止劳动关系,而不用提前30天。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2、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
3、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
4、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5、用人单位以欺诈、胁迫等手段签订劳动合同,致使劳动合同无效或部分无效的;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没签劳动合同辞职有什么补偿?
《劳动合同法》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双倍工资。未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劳动者要求双倍工资从用工满一个月后的第二天起到补劳动合同前一天止,最高不超过11个月。双倍工资是有两部分组成的,一部分是你自己本来就应该得到的工资,一部分是因为用人单位违法应承担的惩罚性工资。对于这两部分工资,你向单位主张的时间长短是不同的。
三、申请劳动仲裁需要什么材料?
可以直接向劳动部门递交劳动仲裁申请书及相关证据,要求支付未签订劳动合同期间的双倍工资赔偿金。
1、申请人申请仲裁应当提交书面仲裁申请,并按照被申请人人数提交副本。
2、相关证据最关键的就是证明劳动关系的存在。用人单位未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认定双方存在劳动关系时可参照下列凭证:
(1)工资支付凭证或记录(职工工资发放花名册)、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的记录;
(2)用人单位向劳动者发放的“工作证”、“服务证”等能够证明身份的证件;
综上所述,公司不和员工签合同的后果比较严重,除了员工随时辞职外,还要给员工双倍工资赔偿,可能受到劳动局处罚。作为员工,在收集好考勤表、工资单及社保记录等材料后,可以向劳动仲裁委员会提出仲裁要求,请求支付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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