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迁安置房私下买卖协议书的效力并非是绝对的,不能简单地一概而论。
通常情况下,当安置房还未取得产权时就进行私下买卖,这样的协议往往会存在效力方面的瑕疵。这是因为拆迁安置房在特定的期限内是被限制交易的,要是违反了这一限制规定,那么协议就很可能无效。
然而,倘若在安置房已经取得了完整的产权,并且也符合上市交易的条件之后,再签订的私下买卖协议,同时该协议的内容又没有违反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也不会对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的利益造成损害,那么这种情况下的私下买卖协议通常是有效的。
所以,要判断拆迁安置房私下买卖协议书的效力,就必须综合考虑安置房的产权状况、当地所实行的相关政策以及协议本身的具体内容等诸多因素。在实际进行这类交易时,大家一定要充分了解相关的法律规定和政策,只有这样,才能够更好地保障自身的合法权益。比如,要仔细查看安置房的产权证明,了解当地对于安置房交易的具体要求和限制等,避免因不了解情况而导致交易出现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