恶意拖欠民工工资这种行为,是有可能触犯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的。
从法律层面来看,要是有人通过转移财产、逃匿等手段来躲避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或者明明有能力支付却故意不支付,并且数额达到了一定规模,在政府相关部门责令支付后依然拒不支付,那么就会面临法律的制裁。具体来说,会被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同时还可能被处以罚金;要是造成了严重的后果,那刑期就会延长到三年以上七年以下,并且也要处罚金。
这里所说的“数额较大”,通常是指拒不支付一名劳动者长达三个月以上的劳动报酬,数额在五千元到二万元之间;或者是拒不支付十名以上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数额累计在三万元到十万元之间。不过,到底要如何定罪量刑,不能仅仅只看数额这一个因素,还得综合考虑犯罪的实际情况、性质、情节以及对社会造成的危害程度等多方面的因素。
总之,恶意拖欠民工工资是一种严重的违法行为,必须要受到法律的严厉惩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