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一个人因为恶意拖欠农民工工资而被判刑后,这并不意味着他就可以逃脱还钱的义务。判刑主要是针对其违法犯罪行为所给予的刑事处罚,它体现了法律对这种恶意行为的严厉制裁。
而支付工资则属于民事责任范畴,劳动者被拖欠的工资是他们应得的合法债权。即便拖欠者已经受到了刑事处罚,他们依然有责任去清偿所拖欠的工资。这就好比一个人犯了罪被判刑,不能因为坐牢就不用偿还他所欠下的债务一样。
如果拖欠者在判决之后拒绝支付工资,劳动者完全可以通过民事诉讼等合法途径来维护自己的权益。他们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法院会采取一系列强制措施,比如查封、扣押、冻结拖欠者的财产等,以此来确保劳动者能够拿到应得的工资。
总之,判刑和还钱是两个截然不同层面的法律责任,各自有着其存在的意义和作用,不能相互替代。只有让拖欠工资者同时承担起这两种责任,才能更好地保障农民工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的公平正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