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签订劳务合同离职时,能否拿到离职补偿金可是个复杂的事儿。就好比你去一家店买东西,没签合同,要是店家有过错,像没给你交社保啥的,你主动走了,那说不定能拿到经济补偿,这就像店家有错在先,你离开是合理的。可要是你自己想走,没啥特别理由,那一般就很难主张离职补偿金,就跟你自己不想干了,不能怪店家不给钱似的。在没签合同的情况下,劳动者得能拿出证据证明和用人单位有事实劳动关系,像工资单、工作证、考勤记录这些都能派上用场。而且,劳动者还能依据《劳动合同法》,让用人单位把没签书面劳动合同期间的双倍工资差额给补上。所以,到底能不能拿到离职补偿金,得把各种因素都综合起来好好判断一番。
那要是劳动者去申请仲裁,仲裁委一般会怎么判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