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未签订劳动合同的情形下,劳动者拥有随时离职的权利,而用人单位是不应该扣其工资的。
从法律层面来看,我国《劳动合同法》有明确规定。用人单位一旦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却不满一年仍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就必须每月向劳动者支付双倍的工资。这是为了保障劳动者的合法权益,避免用人单位逃避签订合同的责任。
当劳动者离职时,用人单位应当依据劳动者实际工作的天数以及事先约定好的工资标准来结算工资。倘若用人单位毫无理由地克扣工资,劳动者便可以向劳动监察部门进行投诉,或者申请劳动仲裁,通过合法途径来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同时,劳动者在离职过程中也应当依法履行通知义务。比如在试用期时,需要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而非试用期的话,则要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这样既能保证劳动者自身的权益,也能使离职过程更加规范和有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