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公司出现拖欠工资的情况,进行劳动仲裁时,一般是会有赔偿的。
《劳动合同法》明确规定,倘若用人单位拖欠工资,劳动者有权要求其支付拖欠的工资,并且还有可能获得经济补偿。这里的经济补偿是根据劳动者在本单位的工作年限来计算的,每满一年,用人单位就需要向劳动者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金额。
除了要求支付拖欠工资和经济补偿外,如果用人单位没有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地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劳动行政部门有权下达指令,责令用人单位限期支付。要是用人单位逾期仍不支付,那么劳动行政部门会责令用人单位按照应付金额的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然而,具体的赔偿数额和方式并不是固定的,需要综合考量劳动者的工作年限、工资水平等诸多因素。比如,一位工作了5年、月工资为8000元的劳动者,其经济补偿可能就是5×8000=40000元。而如果用人单位逾期支付工资,按照应付金额的80%加付赔偿金,假设应付金额为40000元,那么加付的赔偿金就是40000×80%=32000元。所以,不同情况的赔偿数额会有所差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