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在办理单位犯罪的取保候审申请时,首要任务是明确该单位是否能够满足取保候审相关规定的条件。通常情况下,当单位已经积极采取有效措施以补偿犯罪行为所带来的损害,或展现其它真诚的悔罪态度,并且实施取保候审将不会对社会公共安全构成潜在威胁的话,那么获得取保候审的可能性就相对较大。在此基础上,企业需要向负责处理此案件的司法机构提交书面的取保候审申请,并同时提供担保人或愿意支付相应金额的保证金作为保证。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取保候审的条件与执行】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