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进行离婚房产分割比例的核算过程中,我们往往会关注许多方面的因素,例如房地产购买的具体时间点、购置资金的来源以及夫妇双方对于此房产所做出的贡献等等。若是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共同购买所得的房地产,那么通常情况下,我们会采取平均分配的方式来处理;然而,若其中一方在此过程中所投入的资金更多,为家庭作出的贡献更为显著,或者存在某些过失行为等特殊情况,那么在进行财产分割时,其比例可能会向这一方适当倾斜。而针对那些在结婚前由某一方单独购买的房地产,在婚后由双方共同承担贷款并产生的相应增值部分,通常会给予另一方相应的经济补偿。